彰化縣溪湖鎮湖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1次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四、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貳、甄選類別專長項目:
類別 |
項目及暫定名額(若排課後無該項代課缺額時,符合資格者將列冊候用) |
備註 |
薪津 |
代課 教師 |
1.一般領域代課教師3名 |
授課總節數每週10~20節。 |
每節鐘點費320元(依實際授課時數核支) |
2.英語專長代課教師1名 |
1.以英語相關科系、輔系及專長認證通過者優先。 2.檢附相關專長證明或研習時數證明尤佳。 3.授課總節數每週18~20節,包含10節英語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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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閩南語專長代課教師2名 |
1.取得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並有中高級(含)以上之證明者。 2.授課總節數每週10~20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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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音樂專長代課教師1名 |
1.以音樂相關科系、輔系者優先。 2.授課總節數每週7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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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語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 |
越南語教學支援人員1名 |
1.具各該新住民語專長,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研習並經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2.授課總節數每週1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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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語教學支援人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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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備取人員若干名,並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参、甄選時間如下:
一、第一分次(階段)111年6月20日下午13:30起。
二、第二分次(階段)111年6月21日下午13:30起。
三、第三分次(階段)111年6月22日下午13:30起。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