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12月12日總處給字第11100031022號函辦理。
二、查本方案辦理期間前經該處111年6月29日以府人給字第1110243425號(諒達),就其中「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延長辦理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先予敘明。
三、茲因受疫情影響,各保險業者推出旅遊平安保險相關商品作業進度不一,惟為使公教員工國內外旅遊保險優惠不中斷,爰由承作本方案之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續就前開「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含意外身故給付、意外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及個人賠償責任、劫持事故慰問金保險],再次延長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並將視市售相關保險商品發展情況,適時評估調整國外旅遊保險商品(計畫)。
四、有關本方案變更承保範圍及延長辦理期間等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五、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