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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21 | 點閱數: 86

鑒於酒駕造成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損害甚鉅且引發社會大眾非議為事前防範公務人員酒駕致人傷亡之不幸事件發生並維護公務人員身心及家庭之健全強化自我管理及責任感端正公務人員形象,故加強宣導公務人員酒後駕車行為所造成之危害及應負之法律責任以建立酒駕零容忍之正確觀念貫徹政府防制酒駕之決心

另酒駕除造成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損害甚鉅外並影響政府聲譽爰公務人員如有酒駕情事應確實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予以嚴懲並列為年終考績評定之重要依據

有關各機關學校未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人員渠等如無相關酒駕懲處規定應視其涉案情節輕重參酌前開處理原則辦理

檢附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其建議懲處基準表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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