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5-08 | 點閱數: 69

依銓敘部11251日部法三字第11255685692號函辦理

為落實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建構友善生養職場環境規定意旨爰銓敘部以旨揭令規範現職公務人員前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各等級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及格於限制轉調期間內另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之其他機關實施訓練經權責機關查明符合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有證明文件」、「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期間三分之一以上規定情形得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先派代理並依限送審不受舊考試轉調機關範圍限制並以一次為限原服務機關就該函商應優先考量

至前述人員於舊考試之限制轉調期間內得再轉調之機關範圍以先行派代送審所任機關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舊考試限制轉調範圍內之機關為限另渠等訓練期滿取得新考試及格資格後得改以新考試銓敘審定如有公務人員俸給法第9條所定情形應依該條規定重新銓敘審定俸級附為敘明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

:::

搜尋

彰化縣教育處粉絲頁

湖北國小粉絲頁

108課綱介紹

溪湖鎮 空氣質量指數

快速連結

[ more... ]

線上使用者

1人線上 (1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

更多…

計數器

今天: 219219219
昨天: 486486486
本週: 3925392539253925
總計: 333575233357523335752333575233357523335752333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