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鎮湖北國小110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二分次(階段)甄選錄取公告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正取─黃〇庭、卓〇辰
二、英文專長代理教師:正取─蔡〇文
三、普通班代理教師(支援縣府行政人力):無人報名,從缺。
備註:
正取人員請於分次榜示隔日上午11時前,持身分證、畢業證書及教師證(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本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第二分次(階段)甄選錄取後,普通班、支援縣府代理教師尚有缺額(2名,1名),將辦理第三分次(階段)報名,第三分次(階段)報名日期:110年7月7日上午8時起至上午11時止。第三分次(階段)報名資格:受理持有國小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報名,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