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鎮湖北國小111學年度第4次代理(課)教師第四分次(階段)甄選錄取公告
一、專任輔導教師:正取1名―陳〇文。
備註:
正取人員請於分次榜示隔日上午11時前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請攜帶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查核,並於報到一個月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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