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20791號函辦理。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
區」(網址: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查詢。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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