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9年度【第四屆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表揚】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含縣立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之特教教師(含代理)、普通班教師(含代理)、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及服務人員(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學生助理員及司機)及團體。榮獲「彰化縣107年度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大獎」各項金質獎之得主,不得再報名相同得獎項目。 報名方式:請依計畫(詳附件)所示方式進行報名作業。
其他相關事項詳見附件,歡迎本校同仁推薦符合資格人員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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