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民國110年1月1起調整為13%。
進階搜尋
1人線上 (1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