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鎮湖北國小110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三分次(階段)甄選錄取公告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正取2名―何〇玉、洪〇婷,備取1名―王〇翰。
二、普通班代理教師(支援縣府行政人力):正取―李〇嬋。
備註:
正取人員請於分次榜示隔日上午11時前,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請攜帶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查核,並於報到一個月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本次甄選錄取後缺額已滿,不再辦理第四及第五分次(階段)甄選。